(2012年06月01日)
特首曾蔭權早前被揭發外訪巴西時,豪住逾5萬元一晚的總統套房,被轟浪費公帑。審計署完成的特首外訪酒店住宿安排報告,更披露曾蔭權在現屆任期,用公帑支付的外訪住宿中,逾八成入住最昂貴或僅次一級的房間,而且多沒有合理的理據支持。其中,特首在巴西入住逾4,000呎總統套房,曾解釋因要舉行會議,但原來只曾開會25分鐘。審計署長鄧國斌直指,特首應樹立良好榜樣,確保外訪開支是適度及保守。多名議員轟特首外訪「大花筒」、無機制監管。
曾蔭權在現屆任期內,外訪開支由2007至08年度的90萬元,急增至本年度的450萬元,較上年度的170萬元飆升逾倍,主要因為本年度的外訪地點較遠及行程較長。審計署亦發現,特首在現屆任期內,有49晚外訪住宿費用由公帑支付,其中41晚入住特級套房,即酒店內最昂貴或僅次一級的房間類型。 審計報告指,特首外訪時,每日的酒店房租,均超出涉住宿的標準膳宿津貼額(按每個公幹的國家或城市的生活水平而定的津貼額),例如去年分別外訪美國和英國,在華盛頓入住每晚逾5.2萬元的總統套房,以及於倫敦入住每晚約4.6萬元的總統套房,房租便較標準津貼額,分別高出近45倍及22倍。資料顯示,特首外訪倫敦時,經貿辦曾提及房價較便宜的伯克利酒店,但特首辦最後選擇國家領導人經常入住的文華東方酒店。 署方在特首辦紀錄中,發現僅數次外訪有文件紀錄入住特級套房的理據,但其他多次職務訪問均欠理據,例如特首去年6月訪問澳洲,分別在珀斯及坎培拉入住5晚總統套房,總房租合共93,625元,審計署指,除負責的經貿辦所建議的套房外,特首辦沒有查詢有沒有其他較低等級的套房選擇。 突升級住雙睡房海景總統房 特首去年11月出訪美國檀香山時,特首辦原決定入住每晚約10,670元的單睡房山景總統套房,但工貿署告知有一間每晚房租貴逾倍的雙睡房海景總統套房時,特首辦其後決定改租雙睡房海景總統套房。審計署副署長伍梁慧芬指,特首辦的決定無足夠理據解釋,她說:「點解要住得好啲呢?其實我哋係睇唔到原因」。 另外,特首被傳媒揭發今年4月外訪巴西時,豪住5萬元一晚的總統套房,特首辦最初解釋,是需要較大地方用作開會之用。 不過,審計署發現,特首只曾在該總統套房開會25分鐘。鄧國斌質疑,僅開會25分鐘,是否需要入住約4,200方呎的總統套房,並指特首辦選擇房間類型時,應先考慮清楚。 被問及特首在欠理據下入住特級套房,是否濫用公帑,誰人需要負責時,鄧國斌表示,是次調查並非找出責任誰屬,並多次強調根據特首辦紀錄,特首無參與任何決策或相關程序。但他認為:「雖然特首係全香港最高級嘅,都要有機制管番」。 報告顯示,特首外訪住宿安排,由特首私人秘書負責,並無向特首辦常秘徵求批准發放津貼安排,情況不理想,署方建議,特首辦制定內部規例、對不同等級的住房作更透徹的評估,以及主動定期在網上公開有關的外訪開支。審計署又指,每當牽涉公帑,特首辦在作出開支決定時,應時刻對成本加倍注意。 特首辦表示,認同報告所確立的大原則,即住宿安排一方面要顧及有關使用公帑的「適度和保守」原則,另一方面要體現特首作為特區首長的身份和香港在國際上的地位,並整體接納署方建議。 由於報告的建議會影響日後特首公務外訪的住宿安排,特首辦已將報告交給候任特首辦參考。(相關新聞見P.04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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